| 外国企业申请设立常驻上海代表处,根据《关于部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自
2004年7月1日起,除特殊行业企业外,外国企业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实行直接工商登记,无需外经委审批。设立外国企业代表处,应委托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公司代理申办程序。我们上海大之商企登就是上海专业的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公司,全套设立程序大体如下:
1. 市对经贸委接受承办单位代外国企业申请设立代表机构齐全的申报材料后,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 外国企业被批准设立机构后,由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在规定的发证时间内,向审批机关领取批准书。并在批准之日起的30天内,持批准证书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批准证书自行时效,由审批机关收回批准证书;
3. 常驻代表机构如需延期,外国企业须提前60天通过原承办单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4. 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业务活动,应在终止前30天提出申请,并于清理债务、税务和其他有关事宜,办理工商登记、长期居留及海关备案等注销手续
进一步办理外商代表处营业执照、工商证件的流程时限:
第一步、工商登记取得登记证 -约15个工作日
第二步、刻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 -约2个工作日
第三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约5个工作日
第四步、办理上海市统计局登记证 -约1个工作日
第五步、办理银行开户许可(您可凭开户许可在您指定的银行开户) -约5个工作日
第六步、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约15个工作日
以下四步为我公司特有:
第七步、办理首席代表健康证明书(适用于外籍人士任首代) -约4个工作日
第八步、办理首席代表就业证(适用于外籍人士任首代) -约5个工作日
第九步、办理首席代表一年期居留许可 -约5个工作日
第十步、办理海关登记 -约1个工作日
总共需要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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